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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
管理员(2010年11月08日 11:5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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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报名

(一)资格

1.持有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的香港、澳门考生或持有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的台湾考生。

2.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报考硕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,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。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报考博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,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。

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制(在职)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。

 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 4.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
(二)报考类别

公费全日制研究生:占用我院2011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。

自费全日制研究生、自费兼读(在职)研究生:不受招生指标的限制。

考生在报考前应先与报考的研究所(通过点击我院招生网获取更多信息)联系,落实拟报考单位是否招收上述类别的研究生。

(三)报名时间

201011201219     

(四)报名地点

1.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

     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邮政编码:100081

     电话:(010)68945819,图文传真:(010)68948227

2.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      地址: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

    电话:(020)38627813,图文传真:(020)38627826

    3.京港学术交流中心

      地址: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

     电话:(00852)28936355,图文传真:(00852)28345519

   4.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  

  地址: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

  电话:(00853)28345403,图文传真:(00853)28318401

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,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。

(五)报名手续
  详见上述四个报名点的有关通知。

二、考试和录取

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
(一)初试

1.硕士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 (MBA初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能力考试);博士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。初试均为笔试,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。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,两门专业课满分各为150分; MBA 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、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;博士生各初试科目满分为100分。

2.初试地点: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考场进行初试,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具体考试地点等事宜。

3.初试时间:20114910日。

(二)复试

我院将组织初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,于201165日前完成。复试的方式、地点、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入学与报到

新生应持“录取通知书”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提前向培养单位请假。

新生报到后,由培养单位组织体检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四、学习年限

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,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;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。自费兼读硕士、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。

五、学位

课程学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者,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
六、奖学金的申请

申请人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奖学金。具体申请办法见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玉泉路19号(甲) 100049

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联系人:吴宗怡

电话:(86-10)88256206

传真:(86-10)88256207

信箱:wuzongyi@gucas.ac.cn

网址:www.gucas.ac.cn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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